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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10024
- 處分日期
- 2023/11/17
- 違規日期
- 2023/10/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案,派員於112年10月12日18時10分到達路竹區順安路35弄1號旁空地巡查,發現有廢油污染地面及周圍溝渠之情事,經查為貴公司清運廢油不慎傾倒致污染土地及排水溝,並未依規定清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之清理,除再利用方式外,應以下列方式為之:一、自行清除、處理。...三、委託清除、處理:(一)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順安路二一三巷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順安路35弄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