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6-040013
- 處分日期
- 2017/04/19
- 違規日期
- 2017/02/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4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領有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06年2月13日派員執行貴公司P001排放管道重金屬(鉛、鎘、汞、砷、鋁、鋇、鈹、鈷、鉻、銅、鐵、鎂、錳、鎳、銻、硒、釩、鋅、鎵、銦、鉬、鉈、錫、鍶)稽查檢測,檢測結果汞濃度為0.136mg/Nm3,不符合排放標準0.05mg/Nm3,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並限期於106年5月26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6年05月26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之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溪尾里慶光路六五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溪尾里慶光路六五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