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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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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20017
- 處分日期
- 2021/12/22
- 違規日期
- 2021/11/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A-8801)貯存位置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且未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違反廢棄物清理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第1款、第11條第4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2項次1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大業南路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大業南路2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