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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環保有限公司

文號
44-108-110013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11/07
違規日期
2019/08/1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108年10月9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及時監控系統」,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271-T7)於108年8月12日至中鋼鋁業股份有限公司臨海廠載運廢油混合物(D-1799)(聯單編號E560009210800512),惟未於廢棄物出廠後2日內確認聯單申報格式、項目、內容是否相符(應申報為D-1801),並請求事業連線申報補正申報資料及再次連線確認連單接受,並向本局報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曁「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三、(三)、5、(1)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三、(三)、5、(1)之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文衡里文衡路四三七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文衡里文衡路四三七號一○樓
統一編號
80014940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