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晨重機械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13-040032
- 裁罰機關
- 苗栗縣
- 處分日期
- 2024/04/29
- 違規日期
- 2024/03/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3月14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頭份派出所,查獲江能德駕駛貴公司車輛(車號:KEG-6357)載運剩餘土石方,傾倒於本縣頭份市文化段801及799地號土地,查核司機所提剩餘土石方運送處理證明文件所載收容處理場所為強富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實際傾倒地點與文件所載不符,視為無效之證明文件。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6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頂埔里頂大埔二一之一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文化段801及799地號土地
- 統一編號
- 42960108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