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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硝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

文號
30-102-100025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3/10/16
違規日期
2013/06/0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坑口里三鄰大坑街二五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坑口村29之25號
統一編號
3803330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