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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40035
- 處分日期
- 2025/04/22
- 違規日期
- 2025/02/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南廠(管制編號:D9703724)係從事廢塑膠再生粒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再利用核准文件,主要製程為收受廢塑膠(R-0201)經濕式粗碎、細碎、脫沙、水洗、擠乾、押出成型等,製成其他未列名塑膠製品(塑膠粒)產品,本局於114年2月21日派員現場稽查,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顯示貴公司台南廠於113年2月至114年1月期間廢棄物申報質量不平衡。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條件:本局已於114年3月12日通知陳述意見時,限期貴公司於114年4月30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渡拔里拔子林八三之四四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渡拔里拔子林83之44號B區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