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1-070021
- 處分日期
- 2022/07/25
- 違規日期
- 2022/04/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OOOO有限公司清運車輛(KEH-OOOO)於111年4月1日15時15分,清運台端之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及廢塑膠混合物(D-0299)至本局仁武焚化廠,經仁武廠稽查發現廢棄物為廢泡棉,不符本局所轄各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第3條第14款規定,上開廢棄物清除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成功路一一六巷三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烏林里仁安二巷10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