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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力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0-12000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1/12/01
違規日期
2011/07/28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4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及同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制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規定,因「一行為不二罰」之原則,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附表項次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大工路三一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新化區那拔里那拔林1號及新化區那拔里牧場72-8號
統一編號
35860547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