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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6-070010
- 處分日期
- 2017/07/06
- 違規日期
- 2017/06/0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7,5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依法取得水污染排放許可證(文件),核准廢水排放量2966.5立方公尺/日,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06年6月6日派員進行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沉水馬達故障導致有疏漏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地28條第1項規定,同時並採放流水檢驗,經檢測化學需氧量:106mg/L(標準:150mg/L)、懸浮固體:55.5mg/L(標準:80mg/L)及生化需氧量:40mg/L(標準:80mg/L)未超過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75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虎尾鎮延平里下南一○○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虎尾鎮延平里下南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