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2-050001
- 處分日期
- 2023/05/04
- 違規日期
- 2023/03/0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4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放流口採取水樣其水質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34mg/L,為放流水標準限值(30mg/L)4.5倍,化學需氧量334mg/L,為放流水標準限值(160mg/L)2.1倍。2、放流水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111年間未依規定每年至少校正一次。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45000元整,應於112年6月12日前,檢具112年度放流水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之校正資料,以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 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2年3月7日後之 水質檢測報告即可),倘貴公司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及水質檢驗報告應經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6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田中鎮沙崙里新工六路四六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田中鎮沙崙里新工六路四六、五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