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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立明倫國民中學

文號
23-110-050001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1/05/19
違規日期
2021/03/1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所辦理「彰化縣立明倫國民中學老舊校舍拆除重建工程-主體」(管制編號:N108N51061-1),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10日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該工地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車行路徑-第一級營建工程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80%及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裸露地表-第一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80%,記缺失點數4點,以上共計缺失點數12點。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請於限期屆滿前完成記點缺失項目之改善,並檢具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8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4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員林市萬年里明倫路二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員林市明倫段143~145、162、163地號;彰化縣員林市萬年里明倫路2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