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4-030017
- 處分日期
- 2025/03/26
- 違規日期
- 2024/07/3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66,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二林鎮廣興里廣興巷1-1號從事紙製品製造業 ,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惟廢紙貯存區因雨水產生之灰黑色廢(污)水未經妥善收集處理,由雨水排水溝流至定位 點(23.8640142,120.3614882)處水閘門並溢流至圍牆旁排水溝,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7月30日會同貴公司人員勘查屬實,上述情事貴公司有疏漏廢(污)水致有污染水體情形,且未於事故發生內3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6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二林鎮廣興里廣興巷一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二林鎮廣興里廣興巷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