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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100031
- 處分日期
- 2018/10/25
- 違規日期
- 2017/11/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106年11月30日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查貴公司廢棄物事業廢棄物D-2601廢電線電纜於106年1月至9月皆未依規定確實申報其產出及貯存情形,另該段期間亦未申報原料250138螺絲、250699其他金屬建築組件、261499其他雜項電子配件、270005筆記型電腦、280267絕緣線、電線之使用量,及產品000099其他(控制系統)之產出量。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社內里社內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社內里社內五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