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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80014
- 處分日期
- 2020/08/14
- 違規日期
- 2020/06/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螺帽熱處理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6月16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無廢潤滑油(D-1703)項目,惟其107年12月後,皆申報廢潤滑油產生、貯存及清運,其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洲工街九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塩洲里洲工街九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