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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2-080034
- 處分日期
- 2023/08/03
- 違規日期
- 2023/07/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違規情節
- 本案前已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規定裁處在案,並限期貴公司於112年3月30日改善完成,惟已逾改善期限,仍未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7月4日10時55分再次派員稽查貴公司承租場址,場址內仍置放廢橡膠情形,貴公司領有核准通過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之再利用許可地址與上開堆置地點之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規定,請貴公司立即改善,未改善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后里里三豐路四段三五二巷五六、五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安區安實段249及250地號土地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