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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重光畜牧場

文號
40-108-060009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9/06/11
違規日期
2018/06/2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陳重光畜牧場燃燒事業產出之廢木材(代碼:R-0701)烹煮廚餘,此收受事業廢棄物進行再利用之行為,核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公告之再利用機構,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即逕行營運。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規定裁處。 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林口區瑞樹坑五二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林口區瑞樹坑52-5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