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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60006
- 處分日期
- 2025/06/07
- 違規日期
- 2025/04/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40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大村鄉黃厝村美港路336巷7號從事金屬表面印刷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1)及平版印刷作業程序(M02)操作許可證,本縣環境保護局114年4月11日於該廠製程(M01)、(M02)排放管道(P001)執行煙道異味檢測作業,其檢測結果為7,33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規定(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為2,000)。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05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大村鄉黃厝村美港路三三六巷七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大村鄉美港路336巷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