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展畜牧場
- 文號
- 41-108-110189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9/11/21
- 違規日期
- 2019/08/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鵝隻事業,因民眾陳情經本局於108年8月16日派員前往稽查,貴場有貯水池供鵝隻飲水洗淨及排泄,污水排放棄置於場外水體。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下營區麻豆寮段七○五之一二、七○五之一三地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下營區麻豆寮段705-12、705-13地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