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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展畜牧場

文號
41-108-110189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9/11/21
違規日期
2019/08/1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鵝隻事業,因民眾陳情經本局於108年8月16日派員前往稽查,貴場有貯水池供鵝隻飲水洗淨及排泄,污水排放棄置於場外水體。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下營區麻豆寮段七○五之一二、七○五之一三地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下營區麻豆寮段705-12、705-13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