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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80019
- 處分日期
- 2023/08/18
- 違規日期
- 2023/02/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被動元件製造程序-其他被動電子元件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號第H6619-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2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獲貴公司自111年6月至112年2月15日止近6個月份,生產投料共計67日,惟自111年3月起,即未再依規定每日填寫防制設備之操作紀錄,亦無防制設備檢查保養項目之紀錄資料。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3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梅高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梅高路20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