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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40011
- 處分日期
- 2019/04/03
- 違規日期
- 2019/03/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廢塑膠混合物(D-0299)103年3月22日委託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清除,該處收運發現內有夾帶粉狀廢棄物,依貴廠與該處簽訂清除協議第4條第7項載明不得有本局各資源回收(焚化)廠認定不宜處理之廢棄物規定,該批粉狀廢棄物未於清除前與受託清除者簽訂清除書面契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瑞屏里經六路六六號二樓及三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經六路六六號二樓及三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