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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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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40013
- 處分日期
- 2023/04/18
- 違規日期
- 2023/03/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於112年3月9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工廠公示資料查詢系統登記行業別為「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且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系統登記資本額為新臺幣5百萬元,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且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產生之廢棄物流向,惟貴公司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廢棄物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林園里清水岩路四三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林園里清水岩路四三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