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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100008
- 處分日期
- 2018/10/18
- 違規日期
- 2018/08/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磚瓦窯業開放式隧道窯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放管道編號P001,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8月8日委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代檢測機構執行稽查檢測,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排放濃度值為72mg/Nm3,未符合排放標準〈60mg/Nm3〉。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磚瓦窯業開放式隧道窯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豐收村好收七二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豐收村好收七二之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