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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07-030001
- 處分日期
- 2018/03/01
- 違規日期
- 2018/01/26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1月12日15時39分派員稽查,經於周界外量測施工作業之均能音量,結果超出該區域營建工程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本局當場限令於期限內完成改善。惟經本局於107年1月26日16時28分再次派員複查,經量測施工作業之均能音量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違規部分限令立即完成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違規部分限令立即完成改善。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一八九巷一六號六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仁和街3巷營建工地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