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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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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100048
- 處分日期
- 2018/10/31
- 違規日期
- 2018/09/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觀音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之事業,於107年9月7日經新竹市環境保護局稽查發現貴公司觀音廠所產沾染化學品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廢棄物,經由新新竹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清除廢棄物進入新竹市垃圾焚化廠處理,該批事業廢棄物未上網申報清除處理情形,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工業四路九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工業四路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