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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4-030033
- 處分日期
- 2025/03/24
- 違規日期
- 2025/02/13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2月13日下午14時30分派員至貴公司(管制編號:H45C5952)稽查,當日查核時運作場所貯存「甲基異丁酮」、「二乙醇胺」等毒性化學物質,依毒性及關注化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1條之規定毒性化學物質之容器、包裝、運作場所及設施,運作人應依規定標示毒性及污染防制有關事項,並備具該毒性化學物質之安全資料表。惟運作場所均無相對物質公告板及容器包裝標示、安全資料表,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1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4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8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上里高獅路八一三巷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