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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00012
 
            
            
            
                
- 處分日期
 
                - 2024/10/07
 
            
            
                
- 違規日期
 
                - 2024/08/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般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事業廢棄物產生、清理有關事項變更時,應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承攬「桃源國小113年明德樓暨力行樓防水隔熱工程」,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尚未審核通過前,其工程所產出一般事業廢棄物營建混合物即大於原核准數量之百分之十)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工商路一五三之一號七樓
 
            
            
                
- 違規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北區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