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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40041
- 處分日期
- 2019/04/23
- 違規日期
- 2019/03/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岡山區台安段314地號土地從事洗衣業,經民眾於108年3月15日10時0分於周界外錄影檢舉貴公司鍋爐煙囪有排放明顯灰白煙(粒狀污染物),經本局派員於108年3月16日09時0分派員前往查核確認該煙囪確實為貴公司之鍋爐煙囪,且經貴公司負責人承認因操作因素(風門過大)且未設有適當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致排放明顯灰白煙(粒狀污染物)至空氣中,前述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頂潭路六四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台安段314地號土地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