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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泰鋼鐵廠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9-010015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1/06
違規日期
2018/07/0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
罰鍰金額
NT$2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旨揭削減污染物排放量目標為氮氧化物不超過31,650公斤/年,惟經查107年6月30日第一期程結束時,貴廠實際粒狀污染物年排放量為:32,395公斤/年,已逾共745公斤/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1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世全路四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世全路四號
統一編號
7568810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