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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110006
- 處分日期
- 2021/11/03
- 違規日期
- 2021/09/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9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專案督察,查M02製程發現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201)廢氣入口壓降表因壓降管阻塞,致廢氣入口壓降約0.4 cmH2O(許可1.4~3.1cmH2O);填充式洗滌塔(A202)廢氣入口壓降約18 mmH2O(許可4~14.5 mmH2O),且現場以手持式pH計檢測洗滌液收集槽為0.22~0.28(許可7~10),與現場pH儀表顯示7.91不符,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里大有三街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大有三街一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