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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明診所

文號
40-107-040008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8/05/02
違規日期
2018/03/0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案係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3月2日派員督察,經查貴診所廢棄物貯存區內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1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縣新港鄉福德路一八號
違規地址
嘉義縣新港鄉福德路一八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