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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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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龍德(兼利澤)產業園區服務中心(利澤污水處理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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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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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7-100006
- 處分日期
- 2018/10/24
- 違規日期
- 2018/09/1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 罰鍰金額
- NT$16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中心所屬利澤污水處理廠從事廢(污)水處理作業(廠址:宜蘭縣蘇澳鎮頂寮里頂清路一○○號),領有本府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登記在案,惟該廠未依核定許可內容登載事項運作(106年12月、107年1月及107年2月放流水水量大於許可核准水量),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9月17日派員查核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規定(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放廢(污)水,準用第14條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5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頂寮里頂清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頂寮里頂清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