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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7-030016
- 處分日期
- 2018/04/03
- 違規日期
- 2017/12/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貴公司107年2月22日10702022002號函申請裝置即時追蹤系統解除列管(車號:KEB-8152),經查上開清除車輛於106年12月26日由貴公司向高雄市區監理所辦理報廢,顯見車輛(車號:KEB-8152)已非貴公司所有之清除車輛,惟貴公司未檢具變更申請表及其變更事項向本局提出變更申請,且與貴公司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登載之清除車輛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左營區福山里文慈路二九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左營區福山里文慈路二九五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