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燁錩企業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07-120004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8/12/11
- 違規日期
- 2018/06/2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29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25日派員前往稽查,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pH值11.1,標準值6.0-9.0,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9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及第3條第1項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塩行里正南五街七六巷九、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塩行里正南五街七六巷九、一一號
- 統一編號
- 12645982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