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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50009
- 處分日期
- 2022/05/06
- 違規日期
- 2022/04/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新營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10年12月22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前往查核,發現該廠房產出衍生廢棄物廢漆渣,惟未登載於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裁處罰鍰,並限期於111年3月30日前完成改善,惟經本局於111年4月6日前往複查,該廠仍未完成該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變更。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二段一○○號一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新工路三○號、八德路三六號、鹽水區八德路六六號A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