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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06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6/20
- 違規日期
- 2024/04/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3年4月1日下午13時00分許前往貴公司(七堵區工建南路6號內)現場進行臨時暫置與分選,再查其許可內容未有設置貯存場,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2.另查現場貴公司營運紀錄未依規定留存,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應具備之條件、自有設施、分級、專業技術人員設置、許可、許可期限、廢止許可、停工、停業、歇業、復業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暖暖區暖暖里東勢街四之一六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七堵區工建南路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