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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鋼實業有限公司

文號
20-109-040030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0/04/23
違規日期
2019/12/2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堆置場作業程序(M01)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654-01號),依許可證核定內容應於定期檢測後30天內,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電子網路傳輸方式,將檢驗測定結果摘要表向本局申報,貴公司分別於107年9月7日及108年8月23日執行周界定期檢測作業,惟未於檢測後30天內完成電子網路傳輸申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9年5月21日前完成補申報作業。限改日期:109年05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里健東路一五九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里區塗城里健東路一五九號
統一編號
8032346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