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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100024
- 處分日期
- 2018/10/02
- 違規日期
- 2018/08/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8月1日派員督察,於貴廠內發現非有害油泥(D-0903)以船桶盛裝,惟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而採露天存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屆期仍未改善完成者,將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灣裡里岡山北路一巷三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北路1巷3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