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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40012
- 處分日期
- 2024/04/15
- 違規日期
- 2024/03/1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
- 罰鍰金額
- NT$21,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化學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書,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15日派員至經濟部觀音產業園區逕流廢水排放口(RD09)稽查,現場見有排放泡沫情事,經循上游至貴公司雨水道勘查亦見有泡沫殘留情形,經查貴公司使用清潔劑打掃廠內環境,其產生之清洗廢水未經主管機關同意,逕將清洗廢水倒入廠內雨水溝,續排入經濟部觀音產業園區專用雨水下水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同二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大同二路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