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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鉅營造有限公司

文號
40-106-050024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7/05/25
違規日期
2017/05/0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營造業,經本局106年5月4日於本縣芳苑鄉福海宮第二停車場與臺17線交叉口,執行事業廢棄物清運車輛攔檢計畫,攔獲貴公司所有之清運機具(車號:7U-446)載運剩餘土石方,據該車輛司機表示上述土方來源為芳苑鄉某處整地工程產出;惟並未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延平里埔陽街176號一樓
違規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福海宮第二停車場(臺17縣旁)
統一編號
7052396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