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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0-100006
- 處分日期
- 2021/10/15
- 違規日期
- 2021/07/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09年8月~110年2月),發現貴事業上網申報收受廢棄物貯存廢液閃火點小於 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 24% 之酒類廢棄物)(C-0301)及衍生廢棄物[鉛及其化合物(總鉛)(C-0102)、鉻及其化合物(總鉻)(不包含製造或使用動物皮革程序所產生之廢皮粉、皮屑及皮塊)(C-0104)]之貯存量申報有異常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授權訂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國建三路七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國建三路七之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