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3. 塩埕北極殿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塩埕北極殿

文號
22-108-030002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9/03/11
違規日期
2018/12/26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2月26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塩埕北極殿普渡活動現場(德興路151號鎮海宮及喜樹路252號萬皇宮),發現於晚上10時後(10時11分及10時22分許)有施放爆竹煙火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情事,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臺南市政府107年11月29日府環空字第1071259731A號公告事項一、(一)規定,爰依同法第23條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南區鹽埕路一五九巷一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南區德興路151號及喜樹路252號
統一編號
9796270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