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壢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 文號
- 30-113-030026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4/03/28
- 違規日期
- 2023/12/0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 罰鍰金額
- NT$16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中心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許可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0845-11號),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12月5日派員前往督察,現場查獲貴中心非緊急應變時,將T01-20上澄液抽水站廢水,導入T02-01純氧進流抽水站,未依許可登載事項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8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中壢工業區松江北路一三七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中壢工業區松江北路一三七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