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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東三廠

文號
40-109-070010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7/06
違規日期
2019/12/0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廠產出洗淨劑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空桶容器,於廠內自行處理(洗淨處理)後之廢塑膠(R-0201),委託「大豐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除及再利用,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廢空桶容器經自行處理(洗淨處理)之中間處理行為後,未每六個月檢測一次供本局查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第1項暨有害事業廢棄物檢測及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6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5)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楠梓區瑞屏里東三街一二、一二之一、一二之二、一二之三、一二之四、一四、一四之二、一四之三、一四之四、一六、一六之二、一六之三、一六之四、一八、一八之二、一八之三、一八之四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楠梓區楠梓加工出口區東三街12號等
統一編號
89004161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