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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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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40019
- 處分日期
- 2020/04/21
- 違規日期
- 2019/08/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一、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一般事業廢棄物(衍生性廢棄物)堆置、回填。二、未領有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貯存、處理廢棄物行為。三、一般事業廢棄物貯存堆置區無防止地面水及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另該廢棄物堆置區大量深褐色強鹼滲出水流出於水體,明顯已污染水體水質。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4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和平區達觀里東崎路一段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和平區達觀里東崎路一段二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