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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新立畜牧場
- 文號
- 30-114-060003
- 處分日期
- 2025/06/05
- 違規日期
- 2025/04/0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4年4月8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775 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96.4 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本局於114年6月3日環水字第1140070113號同意臺端,限期改善展延至114年8月5日,檢具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4年08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白河區玉豐段一二三九地號,玉豐段一二三九之一地號,玉豐段一二四○地號,玉豐段一二四一地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白河區玉豐段1239、1239-1地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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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