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精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廠
- 文號
 - 20-113-120083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4/12/30
 - 違規日期
 - 2024/08/2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8月27日派員至貴廠執行固定污染源丙烯酸樹脂化學製造程序(M03)設備元件檢測,編號:A04-O03(流體組成:樹脂,背景值:2.0ppm,檢測值:3,839ppm)設備元件洩漏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五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五路二號
 - 統一編號
 - 75975242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