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3. 顧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顧畜牧場

文號
30-104-070006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5/07/11
違規日期
2015/04/2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限期於104年8月17日前改善完成。限期改善內容為檢具改善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田尾鄉海豐段二一地號,海豐段二二地號,海豐段四三地號,海豐段四五地號,海豐段四六地號,海豐段四七地號,海豐段四八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田尾鄉海豐村和平巷一五四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