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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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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00031
- 處分日期
- 2024/10/23
- 違規日期
- 2024/08/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清除之廢油裝於貝克桶內貯存運至廠區放置,並將貝克桶內污水及污油分離處理,排放桶內污水後殘餘污油剩下為563公斤,再分別裝入回收寶特瓶內,貝克桶經切割後裝入垃圾袋內。該公司高雄廠平日產生一般廢棄物委託本局茄萣區清潔隊代為清運處理,未經本局同意,將每日清除部分裝有廢油寶特瓶及切割貝克桶由清潔隊清運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四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茄萣區莒光路3段26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