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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3-030550
- 處分日期
- 2024/03/28
- 違規日期
- 2023/10/14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楊梅區頭重溪段183-5地號等1筆土地承攬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10月14日(星期六)上午6時40分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以手持式動力機具於高樓層區域作業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暨本府109年5月13日府環噪字第1090114753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14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吉林路一二八號八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頭重溪段183-5地號等1筆土地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